第四十章 切身利益(1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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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3年8月5日,长安(今澳洲图文巴市)。

一辆精致的大型四轮马车行驶在平整而宽阔的兴盛大道上,随着道路上熙攘的车流,一路前行,朝位于玄武区的齐国外交部而去。

马车内,对坐着四人,两人是联省共和国驻齐国公使馆外交秘书,另外两人则分别是公使莫里斯·尼多姆本人和东印度公司董事、高级特派代表扬·凡·瑞贝克。

车厢里的气氛似乎有些凝重,两位大人物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