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檄文中,李衡巧妙地回避了曹魏的正统性,而是用礼制向天下列举了司马懿的罪状。 其一,在未得到主公曹芳的允许的时候,私自发兵占领洛阳,这是不忠。 其二,无故杀戮自己的上官曹爽,这是不信、不义。 司马懿倒是没有愤怒,愤怒的是司马昭,他怒斥道:“李衡小贼安敢大放厥词!父亲,请给我三万兵马,我这就去荆州取那小贼项上人头献到您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