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喜欢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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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最近跟着赵夫子学习认字学习女工,尤其喜欢缝纫的慕秋整个人的身上也展露出了一种更加自信与落落大方的气质。
“北疆边境那些异族人的服饰都这么的有特点吗? ”
慕云试穿了这两套异族服装,然后脱下来小心翼翼的叠了起来。
摸着衣服袖口与领口不同于他们天启朝的花花草草,而是以动物物图案为主的装饰,慕秋仰起头,一脸好奇的看向自家二姐。
“果然,多学知识就会明智慧!”
若是放在半年前,这小丫头的脑瓜子里会有这么有深度的问题嘛!
见小姑娘喜欢,慕云也详细的将自己在北疆关市那些异族人的穿着打扮给一一做了详细的讲解。
一个讲的认真,一个听的认真。
最后看着一脸意犹未尽的小姑娘,慕云忍不住笑道:“知道你这丫头对赵夫子女工的缝纫课比较感兴趣,在后面赵夫子给你们布置缝纫课学做衣服时,你可以将异族衣服的特点和我们天启国的服装特点结合起来做一件新款样式的衣服试试!”
用慕云前一世的一个词语来说,这其实就是服装设计了。
既然小妹对这一块儿感兴趣,慕云就鼓励她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天启朝也是一个封建王朝,在这里,男孩子可以借着读书参加科举考试而入仕,通过仕途来实现自己的抱负。
但女性呢,按照惯例,都是在家相夫教子。
小姑娘既然是她这一辈子的手足,那她也希望这个小姑娘长大后能有一份自己喜欢的事业,她自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自己有能力去做选择。
这大道理对于小小年纪的慕秋来说依旧有些一知半解。
但是美好的生活谁不向往?
阿姐说让她好好跟着赵夫子学习,以后有能力选择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她现在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能像赵夫子那样,用简单的针、线、布,就能做出一件漂亮的衣服。
“阿爷阿奶,现在家里也有足够的银子了,你们俩的愿望是啥?要不我们也在县城去买一套大宅子,然后再买上三五个丫鬟小厮,也过过出门被丫鬟小厮环绕的日子?”
慕云看着已经将狼皮袄狼皮护腰护膝等都收起来的阿爷阿奶,忍不住一脸笑呵呵的问道。
反正在她的眼里,挣的银子就是用来花的。
这两位老人辛苦了一辈子,也得让他们过一过自己喜欢的日子。
“你这丫头,挣的银子也不是这么花的,我和你阿爷还不到七老八十老的动不了需要丫鬟小厮服侍呢!”
李兰花听了大孙女的话,忍不住笑着嗔怪道。
还买丫鬟小厮?
这不是浪费孙女的银子,也让其他人眼红么?
她孙女挣银子也不容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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