吭气,只好补台了。 潘成贵的汇报够得上简明扼要,核实的481个脱岗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限期两周内回厂,不回厂上班的。一律按旷工除名。脱岗人员中领了工资的,全部限期交回,不交者,在以后的工资中扣回。脱岗期间公司所交的社保资金照此办理。除此之外。人力资源部还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包括人力资源部自己)的处理意见,但只开了个头便被陶唐打断了。 “是够简洁的,”陶唐道,“各位应该听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