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取利四厘。 这样的利率算得上极低了,若是农户用心耕种的话,三年后便可轻松偿清债务。 青苗仓由各府道宫和府衙共同设立,各出一半本钱,所得之利滚入本金之中, 继续用于放贷,各县县衙代办、府衙审核批准,道宫和道院予以监督。 设立之初,青苗钱确实为恢复农耕起到了重要作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其后弘治中兴的基矗但与历朝历代一样,任何善政到了后期都会走了模样,与最初的设计差异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