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建安二十五年三月十二。 法正病逝,停灵于江州县城 按制,通常长辈死后,子女应当立即通知朝廷、亲戚、朋友,如朝廷、长辈一类,需要孝子亲自前往,一般朋友则发书讣告,谓之告丧,极少有秘不发丧者。 法正有一子,名叫法邈,但此时身在蜀中,尚不知情。 法正生前只有姜维一人随侍在侧,他既是法正属下晚辈,又是半个同乡,这告丧一事自然义不容辞。 兹事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