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驻华美军犯罪事件,中美双方的态度出奇一致。那就是要迅速审理判决,在事态扩大之前,就将案件的影响减小至最低。 用史迪威的说法,即令案发地附近的美军机构尽快判决处理。 其结果如何呢? 往往是美国临时军事法庭“秉公执法”,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但判决结果必须交到正式机构,由军法官签字生效,而军法官则会以证据不足为由改判,将涉案士兵调到异地去继续任职——甚至懒得调去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