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弹性的条文不能称之为‘法’(同罪异罚,非刑也),这种任由自己随心解释的东西只能称之为‘霸王条款(一夫()之令)’;而执行刑罚一定公开执法,民众就会知道遵守——“权威明示于众,法律就不必一再重申”。 换成今天的说法,意思是:执法要公开、公平、公正,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听说这句话是现代某个“伟大”发明的。 这说明什么? 说明春秋时代的赵盾就知道“隐蔽执法”,“钓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