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2点51分,那人被抓住了。 他就是那个平日里几乎没看到的过,一起租了二房东房子的第三户。 因为是初犯,业务也不熟悉,很快就被抓了,而坐上后悔椅之后,立马就和倒豆子一样的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都说的一清二楚。 他本是附近的一家网管,本来他对生活没什么需求,即便是网管那种低廉的薪资,他依旧可以“好好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