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5章(3 / 7)

主管部门,省公安厅对下属各市公安局,只负责具体业务的领导,而其他诸如人事任免、财政拨款、后勤保障等等,均由所在城市的市委和市政府承担。包括市公安局局长和政治部主任的任免,都是由市委和市人大批准,公安厅只有建议权,并无决定权。

说得夸张点,就算省公安厅对市局局长的人选有异议,不予同意,但当地市委照样可以直接任命,只不过暂时不报请市人大通过而已。

如此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