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反对一方则以环境法规定为由,造成污染环境和危害的,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赔偿。 也就是说,只有遭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才有诉讼权利。 反对方是担心,有人假借公益之名谋取私利,会扰乱相关法律法规的审理。 可以说,两方意见相左,各有各的道理。 厉元朗在拜州担任政法委书记的时候,特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