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机 缘(2 / 28)

折不扣的胆大狂徒,竟敢不知死活地拿致命的把柄要挟人称“晶体阎王”的朴室长。谁都知道这是拿麻杆捅老虎屁股的玩命把戏,况且他刚刚还跟人家面对面。更甚的是,他还“不小心”让对方闻出了枪油味。难道他就不怕人家抬手一枪将他当场击毙?绑架、抢劫、袭警、抢枪,哪个罪名都能坐实。

说实话,凡事都不是绝对的,纵使他手中有足够致人死地的把柄,但谁敢保证被挟迫者没有鱼死网破的想法?大不了干掉挟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