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朝代的律法上偷窃和强盗罪名的判定本就很暧昧。 稼和县太小,奉公门便没有设分部,全要靠官员个人通过具体情形推断,然后判定罪名。 偷窃与强盗的量刑,相差不少。 对于县令,也是不同大小的功绩。 如果已结案,那县令为了表功,便会往大了说,强盗罪名便定下了。 但是现在未结案,县令怕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