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作案。 其间隔最少一日,最多三日,排除掉路上的时间,几乎是到了地方便能马上作案,完全省略了踩点调查的过程…… 就仿佛早就知晓那里住得是谁,正正好符合自己的要求一般…… 如果说他在很久之前便已调查过,并列出了计划,倒还有些可能性……但最后一例郡城的刘翁一家,是最近辞官归隐,才搬回了老房子。 除非他本身就认识刘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