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10 / 37)

去了找到武珩的黄金时间。

第一条是经验不足,可以原谅;第二条是麻痹大意,需要小惩;第三条是不熟悉工作工具,对工作缺乏责任感,玩忽职守,需要重罚。

好了,到这一条就已经是重罚级别的了,我为那三人默哀。

第四条是将解决事情的优先级放在救人之前,且直到这一刻都没有意识到此事有非常规状况。抓不住重点且愚蠢还自负。这一条中唯一稍微可以容忍的是,不先救人是因为过于相信发信器的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