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终于分家了(2 / 7)

见证写上自己的名字。

分家正式完成。

文书明言,楚家在楚志豪在世时不真正分割,五亩良田不动。

只将东厢和东厢旁菜地归长子、西厢和西厢旁菜地归次子各自使用,不得擅自买卖与他人。

从公帐拿出二两银帮助次子另砌厨房和添置厨房一应用具,并给米、面各一石,从此各自承担生活开支。

家中水井和茅厕共用,不得起纷争。

另:文书明天起生效,公帐不出次子,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