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住宅。 按理说,一个女性,在没有持凶器的情况下,因为特殊原因,情绪激动闯进去,或许还有辩解的机会。 但,闯进去,阻止户主报警,且抢夺手机摔了,手机价值最少五千多,而且还挠伤户主,多次辱骂,甚至威胁户主。 偏偏,户主还把这一切给录像了下来。 这算什么? 如果苏安家里没摄像头,这一切也都好说,双方可以进行的争辩,反正没摄像头,很多东西我不承认不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