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不少于10万且与伊拉克现有领土相接壤的土地; 第二,该区域为特殊经济区域,由伊拉克拥有主权,并全权租借于德国,德国可驻军并进行殖民,伊拉克仅派遣部分政府官员履行民事管理; 第三,租借地内一切矿产允许德国开发,前50年利益由德国全占,从第51年开始,德国按每年2%递增向伊拉克移交相应产出。 这些条件看上去比租借地和势力范围还要苛刻,但不要忘了这并不是从伊拉克本土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