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以为的当务之急,是阻止鲍律师到成都取证。只要能把鲍律师拖住,余以为就有时间想办法。 如果是别的地方的警方,余以为还有把握鲍律师不会得手。因为警方和律师近乎天敌,没有哪个地方,甚至没有哪个国家的警察会喜欢律师,不管是法治国家,还是**国家。区别在于有的“不喜欢”只停留在意识里,有的“不喜欢”用实际行动表现出来。这也折射出法治水平的差异。在法治观念较差的地方,如果鲍律师去向警方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