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以为要和李大定一起去缅甸,大家听了都是一惊。在此之前,余以为是不主张李大定逃亡的。如果李大定一定要逃,余以为也不能阻拦,毕竟这是李大定自己的事,余以为也不是李大定的监护人,无需为李大定的行为负责。但余以为毕竟是律师,有执业纪律约束,知情不举也说不过去,所以余以为对这事的态度是不参与、不知情,见到什么听到什么只当不知道。毕竟人都有眼花耳背的时候。因为余以为的这个态度,所以翠花送别李大定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