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的,要想成功,得有两样本事:一是法律服务业务精湛,二是营销手段精湛。二者缺一不可。如果只有前者,那结局就是法律民工,业务再好也不过是个高级技师;如果只有后者,那结局就是个推销员,忽悠的再好也不过是个营销经理。这两类人都是拿工资吃饭的,挣的是有数的钱。只有把两样本事结合起来才能挣大钱。 但是,每个人对成功的定义不一样。有的人清高,钱财都是身外之物,不以挣钱多少为衡量成功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