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六十五岁的退休老法官孙俊逸在金山市法院工作了三十多年,从二十七岁起,他在南国法学院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就到金山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当一名法官,从那时起,一向做事一丝不苟的他就立志要当一名刚直不阿为被害者伸张正义的法官,在这三十多年里,他确实依据南国国家法律,在法官的位置上力求为每名受害者伸张正义,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三十多年来,他只做错了一件事,判错了一件冤案,这件冤案使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