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后事,我们姐弟被迫搬离大宅以后,其实也没有什么家当,我曾看见小脚姨奶奶偷偷烧纸钱,我也学着做,把姐姐的几件衣物和她经常写的日记本给她烧掉,我四五岁就开始识字,知道上面写的啥,“孟哲翰”这个名字,被我记住了。 我想过报仇,但那个吴悠和她的父母正得势,我一个小孩子根本近不了她的身,就算接近了也没有那个能力,反倒若被吴悠发现,要将我铲草除根是易如反掌。 于是我离开了津市,君子报仇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