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最任性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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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活得比谁都真。
也比谁都狠!
呵呵呵,这个也概括得准确呀。
诗雅继续默默地倾听。
“离婚后,张幼仪入读德国学校,回国后成为银行总裁、服装公司老板,经济独立,晚年还接济陆小曼。反观徐志摩,他的遵从内心让张幼仪被迫成长,却从未反思自己的自私。”
嗯嗯,的确太自私了呀。
但是又有一句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呀。
每个人应该都是自私的吧,只是自私的程度不同而已。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但这不一定是坏事
自私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本能。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为了生存,必须优先争夺食物、领地和交配权,这种利己的基因延续至今。
比如,孩子哭闹争玩具,是本能地保护自己的资源。成年人熬夜加班,是为了争取升职机会。父母逼孩子考名校,深层动机也是为了让自己脸上有光。
但自私不等于恶。饿了吃饭、渴了喝水,是生物生存的底层逻辑。父母为孩子牺牲、朋友为你两肋插刀,本质是自私地维护自己在乎的关系。就像你养猫,是因为它让你感到快乐。你帮助陌生人,是因为满足了自己的道德感。
真正的智慧,是承认自私的存在,但学会克制。比如,在公共场合戴口罩,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在团队中主动分享功劳,反而能赢得更多信任。自私不可怕,可怕的是用无私的幌子掩盖自私,或让自私伤害他人。
“老公,你觉得你自私吗?”
面对诗雅突然问出的这个问题,陆君庭惊呆了,她怎么会问他这样的问题呢?
“我呀,哈哈哈,应该也是自私的吧。”
陆君庭实话实说。
“哦,晓得了,你继续。”
“好,那我继续说了。徐志摩对林徽因是飞蛾扑火式的理想之爱。1920年,徐志摩在剑桥大学结识16岁的林徽因,被她的才情与美貌深深吸引。他写诗表白,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为了林徽因,徐志摩不顾一切的追求。为了林徽因,他抛下怀孕的张幼仪,甚至登报离婚,成为中国第一个离婚的男人。但林徽因清醒地选择梁思成,因为她明白,徐志摩爱的不是真实的她,而是他幻想中的缪斯。”
“林徽因的拒绝,反而让徐志摩的诗更炽烈。他写下《偶然》《雪花的快乐》,将爱而不得的痛苦升华为艺术。这种遵从内心的代价,是另一个家庭的破碎。”
“1926年,徐志摩与好友王赓的妻子陆小曼结婚。这场婚姻轰动京城,却充满隐患。陆小曼挥霍无度,吸食鸦片,沉迷社交,导致徐志摩经济压力巨大。徐志摩同时在三所大学任教,课余赶写诗文赚稿费,甚至为省钱搭乘免费邮政飞机,最终因此遇难。陆小曼拒绝搬离上海,徐志摩常年在京沪两地奔波,夫妻争吵不断。徐志摩对陆小曼的爱是真心的,但他的遵从内心忽略了现实责任,最终让婚姻变成一场消耗战。”
第一个离婚的男人。1922年,徐志摩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公开离婚的人。他说,我要成为中国第一个离婚的男子。这种行为在今天看来或许平常,但在民国初年,是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公开宣战。
他还爱上朋友的妻子,他与陆小曼的婚姻,不仅拆散了朋友的家庭,也让自己的父母断绝经济支持。梁启超在婚礼上痛斥他,用情不专,道德学问皆无成就!但徐志摩依然我行我素。
他的遵从内心,是旧道德体系下的叛逆者,也是新文化浪潮中的先行者。但这种叛逆,是否伤害了他人呢?这就是诗人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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