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着不自觉形成的鄙视链,而流行摇滚一定处在鄙视链底端。 就像这两首歌的的原唱五月天,有人称他们是“摇滚天团”,天团两个字是没有人怀疑的,因为他们在商业上非常成功,可他们的摇滚身份却饱受质疑,因为他们“过度商业化”“讨好歌迷”“伪摇滚”。 但商业化就一定要被人鄙视吗? 传唱度高,受到市场欢迎的音乐就不是摇滚乐吗? 摇滚精神本身就不是提纲式、教条式的,自由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