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十五年三月初一,宜出行。永康帝第三次巡幸北京。 命太子监国。命尚书蹇义、谕德杨士奇、侍读兼赞善梁潜辅皇太子监国。 明确规定了太子监国所能够行驶的职权,“惟文武除拜,四夷朝贡,边境调发,上请行在,余常务不必启闻”。 除此之余的民政事务,太子均可自行处理。 后史记载,此次太子监国,是太子六次监国中时间最长的一次。永康帝自京师启程后,至启用新都,未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