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队称“集团”,实际上相当于步兵旅。旅下设团,团下设营、连、排、班,均为“三三”制,司令为少将军衔。 但是军队实权掌握在各级日军顾问手中,经过3次建军,华北治安军共组建了十三个集团司令部38个步兵团、一个炮兵队,总兵力近十万人。 华北治安军兵力虽然不少,但是战斗力却和其他地方的伪军没有太大的差别,一个字——差! 如果那日军和伪军的战斗力做一个形象的比喻的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