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推断出,纵火之人乃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故意之举。 这么一来,也就从证据上,坐实了户曹皂役吴小乙,拥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看罢失火的现场之后,李中易领着刘金山和王晓同,回到了开封府衙的二堂,也就是李中易日常的办公地点。 整个开封府衙,属于李中易才有资格使用的公堂,一共有三个,即大堂、二堂和三堂。 大堂是审理重大案件或是迎接诏书的地方,二堂是李中易不升堂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