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此法可用三百年(3 / 21)

能种多少田”这一征收基准,切换到了以“百姓实际上(通过问官府借高利贷)种了多少田”作为征收标准,算是一个历史的“杂音”。

正是因为这样的传承,让李素在看刘巴写的租庸调法各部分税率设置时,才有一种“刘巴非常轻车熟路,好像交代他的事情他都很轻松就能理解”的错觉。

……

在刘巴初步修改过的方案中,李素看到的新“租庸调法”下,蜀地百姓一年应该缴纳的全部义务,包括以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