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一种本事,甲农民因为本事更多而活下来,也不算不公平。 可就怕问题继续恶化,将来地主考量的是“甲乙两个农民谁的老婆女儿更漂亮,而且愿意在付四成地租后再额外把他老婆女儿也给我睡”,来决定租给谁,那就没有下限了。 所以,政府以法律形式规定最高地租这种事儿,是必须有其他行政能力配套来保障实施的。 如果配套保障不够,那就得适当尊重市场,给法律开一个双向选择的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