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素奏道:“故臣以为,事已至此,有那么多历史遗留的疑难。则年号不便废,但也不便改。人君之德,只与人君本人有关,与天数无关。将来的年号,只是给人的,不是给天的。一个君主,一世一元即可。 臣建议,以后纪年,恢复《史记》最初时的纪法,如‘汉元年’至‘汉七年’那段,同时,再纪录今上年号年数。 如今年是章武十八年,以后就纪为‘汉四百二十年、章武十八年’,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