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扭送到了刑大,这要是巧合碰到,岂不是说这位同行凌晨四点还在街上闲逛? 也不对,这位同行又不是神仙,如果只是在街头遇到,怎么可能一眼认出对方就是嫌疑人? 难道,那混蛋又在什么地方实施砸车盗窃,刚好被这位同行给看到了? 这个可能性倒是有。 大队长同志也再多想,招呼上旁边的一位下属,与所里的值班同志打了声招呼,便迅速上了一辆挂民用车牌照的黑色轿车,直奔刑大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