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模样,跪在狄仁杰的面前,低着头。 “你身上的案子,你自己不知道吗?贞观二十七年,在长安城长乐坊。”狄仁杰说道:“还记得那个女子吗?这几年来,每天晚上不会做噩梦吗?” 狄仁杰说的,是王丛文身上的一件案子,醉酒行凶,当街调戏良家妇女,命家仆打死了那女子的夫婿,将女子掠到了他在长安城之中的另外一处宅子里,强行要了那女子,结果那女子不堪受辱,就在拿出宅子的院子里,投井自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