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自己还有些价值的情况下,被我们吞并。” “这样一来就有现成的管理团队,和现成的渠道。” 绝大多数的并购案当中其实并不是对这个产业有多么的感兴趣,或者对这家公司的结构有多感兴趣,根本就是为了冲着销售渠道而去,灭了这条销售渠道,壮大自己。 这年头做生意的人绝大多数是摸着石头过河,靠的全是经验和眼光,不像几十年之后还给这些商业套路取了许多名字,又是这样定理那样定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