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平。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在新华路现代化商贸中心的拆迁中勾结开发商和新康县社会无业人员。恶意打击拆迁户。压低补偿价格。在此过程中你与相关人员贪污拆迁户的补偿款。共获利七十三万五千七百元。此外。有证据显示。你利用职务之便。向新康县特大走私犯罪集团的头目陈继明、金康生等人提供便利。并获利四十一万……”马晨双手倚在桌子上。面无表情的看着昔日的上司。今日的阶下囚陈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