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可轻易砍断指粗的钢筋,用它来对付野狼,称手得很。 第一次与这种以凶残敏捷闻名的畜牲搏斗,我真算长见识了,这些野狼果然没辱没它们的凶名,咽喉,动脉,下体,好家伙那张血盆大口专往人身上的要害部位招呼,我甚至怀疑这些野狼,有着不比人类低多少的智商。要不有把着称手的军刀,还真是难以应付,但即使这样,裤子还是很快被撕咬成了碎布条,留下几条大血痕,吓得我直冒冷汗。 大家心,这些狼有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