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的正式官职是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正三品的大员。 临时官职是“节制福建两广沿海军务、监理粮饷带管盐法”,办公则是按照“巡抚广东”标准,驻地为梧州。 明朝督抚并不常设,属于临时官员,地方行政、刑狱和军事大权,依然在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身上。 至于督抚,通常是朝廷临时设立,一般是在地方军政出现麻烦时,从京官中调任。 虽然沈溪出任的是地方官,但京官派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