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常有利的,因为z波卫星是奕星公司制造的,即便归属权是国家,也不是航天局,他们和航天局享有同等权利。 比如,有机构借用太空航路支付了一亿人民币,奕星公司就能分到至少四千万人民币以上。 这笔钱还等于是平白多起来的,因为z波卫星挂在太空中,不使用以后一直维持传输太阳能的消耗。 站在奕星公司的角度,肯定会希望彻底开放太空航路,进入到市场化运营,以此还能增加公司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