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的。 我翻了身,叮铃铃的一阵响从我怀里掉出来个东西,我拾了去看,竟是那日去红楼时给楚誉系头发的白色发带。 我怎么把这东西放在了身上,真是,我揉了揉脑袋,我留它做什么? 又翻了个身,我还是没舍得把那发带丢掉,脑袋里那天的情景全飞了回来,我如何将他扮丑,又是如何和他混进红楼,他又是如何从贼人的刀剑下救了我的性命。 那个时候,好像连送命这种事情都变得有趣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