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基层处理小案件,邻里小争端,或者小事情,都交给了一个自治机构“申明亭”,一般一个乡设立一个,县城按照坊设立,在这个申明亭里,有一个管事儿的,职位叫“老人”,这些事情,一开始,是找“德高望重”的老人来做,还要求去宣讲一些行善的价值观,原本是好意。 但是,就怕但是,这样的权力机构,不经监管,或者说监管成本过高,必然导致权力的跋扈,这些“老人”,(官位,不是年纪)基本上到最后,都是劣币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