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要求其伺候自己,敢于反抗后,居然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认为,自己作为高种姓,杀死一个低种姓的人,是天赋的人权,为什么要逮捕他,而不是教训一下这个低种姓女人的家人? 原来在印度,种姓是一个分工制度,这个种姓的扫地,那个种姓的种田,都是分的清清楚楚,一个高种姓的留学生,哪怕在美国卑微至极,也不肯进行任何的基本打扫工作,视为奇耻大辱。 而在他们眼里,其他的世界也是按照这个轨迹运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