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章 九十年代的沪市(2 / 14)

房产权永久属于个人,但地是属于华夏政府的。

五十年到期后,可以支付1%到10%的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不会被政府收走。

一号亚细亚大厦和十二号汇丰银行大厦,已经列入保护名录,期间需要对楼进行维修保养等工作。

不过沪市市政府那边,听说是你们要买之后,愿意将类型改成居住用房,使用权年限提升到七十年。

并且每年缴纳税款超过一亿,可以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