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爷妥妥杀过来,瞬间死无全尸。 于是乎,这货最近除了拍《忘不了》,拍新款西装广告,拍刚接的一个手表代言,余下时间全交给了那篇作文。 若说写字这回事啊,他一向粗糙、闷拙,勉强能保证文理通畅,好听点叫平实朴素,难听点叫臭不可闻。 从小到大仅有的一次开窍,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 当时的题目叫《公园一角》,呐,三十锒铛岁的家伙们都很熟啦!老师头天留的作业,第二天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