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说,是集中在李凡已经拿在手上的大号毛笔上。 周围的窃窃私语之声,李凡自然听得清清楚楚,但他并没有兴趣理会,提起笔,笔落字出。 第一个字是一个“服”字,由于角度原因,隔得远的人尽管伸长了脖子,也依然看不出字写得到底怎么样? 但对于王喆来说,他并不需要看得太清楚,反正在他看来,那个年轻小子的书法水平一定不怎么样,只要那个年轻小子开始动笔写了就成。 现在,机会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