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导致缺乏有效的调查取证和打击手段。商业打假还有假冒伪劣商品这一铁证从零售商、批发商顺藤摸瓜,有据可循。可是运输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打黑取证只能以乘客笔录证据为主,虽然乘客有举证的义务,但黑出租大部分是拉运本地熟人,乘客不愿作证,运管部门对不配合取证的乘客根本无法处置。而黑车经营者往往狡辩是免费稍带且又能说清乘客姓名住址,取证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在路查中往往也就是因为证据不足对一些疑似黑出租无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