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居留权,万历十年,明政府和葡萄牙人签订了借地协约,葡萄牙人每年向香山县政府缴纳五百两白银的赋税,从而获得长期居留权。 明政府之所以允许葡萄牙人居留澳门,还是有比较深的原因的,起因就是嘉靖年间南洋海盗猖獗的时代,明政府疲于应付南倭北虏,对海上的打击力量实在是很弱,对于那些十知七八都是浙江福建本地人的大海盗非常无奈,直到这些海盗把业务扩展到了东南亚和南海地区,从而和当时正在介入此处的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