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匈奴的压力,汉军的兵役制度接近于全民皆兵的义务兵役制,汉承秦制,当时规定不论贵贱,男子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并且根据三年耕一年储的原则,从二十三岁起正式服役,直到五十六岁止。 在适龄期间,除每年农闲受训外每人一生要服两次兵役,每次一年,一次在地方上,称“正卒”,一次在边疆或京城,称“戍卒”或“卫士”,一旦有大战,兵力不足,受过训练的农户就要立刻集结起来到长安,然后准备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