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说道:“这句话之所以流行甚至于盛行到当代,就是有人推崇的原因,如果没有推崇,不会流传到先现在,甚至成为司法机关办案的一条不成文的准侧。我认为,这话没有错,错就错在经常被人曲解。我认为,在民事、商事等领域,这句话非常可取,只要民事行为不侵害他人权益,不违反国家强行法律,即使存在瑕疵,只要民不举,官府就不应审查干预;而在宪政、行政、刑事等公法领域,职权部门则应主动查处违法行为,这个时候如果再以‘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