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立案,还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后来他们又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他们,会员合同上没有标明收取会员费,收据上虽然写明收取会员费一万,但是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两份证据无法相互印证,而嫌疑人又消失不见,不足以立案。 即便会员合同已经具备法律效力,而公司人去楼空,实际行为构成违约,却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除非找到嫌疑人。 受害者家庭条件都不错,没人愿意为了一万块钱耽误自己的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