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 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保护举报者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而早在九十年代,最高检就出台了《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以更为详尽的条文,对如何保护举报人做出了规定。 可现实呢? 一个二线城市的电视台领导被举报,地方警察前往帝都秘密抓捕举报人。 那可是帝都啊! 这是在打谁的脸? 一旦落实,性质不是恶劣,而是相当恶劣。